|
|
|
|
答:包括小说在内的各类图书,教师、研究生限借 10 册,职工限借5册,图学会成员限借8册,借期56天。本、专科生、非学历生限借 5 册,进修生限借2册,借期 28 天。还书时超期一天,罚款 0.10 元。
| |
|
|
| 2. 怎样知道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
| |
答:通过公共检索用机或者主页上的检索系统都能够查询个人的借书情况,同时能够完成续借、预约等操作。如果是后者,即通过网络查询是不需要到图书馆来的。
|
|
|
|
| 3.
可以使用别人的借阅证借书吗?
|
|
答: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但图书馆允许读者帮助其他人归还图书。
|
|
|
|
| 4.
发现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怎么办?
|
|
答:读者如发现个人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借书处查明原因。
|
|
|
|
5.
图书过期为什么要罚款,如何罚款?
|
|
| 答:实行图书过期罚款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图书过期罚款和图书遗失赔款均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入预算内,冲抵图书经费。未在规定日期之内归还图书的读者要交纳罚款,过期一天罚款 0.10 元。
|
|
|
|
6.
本人因实习或因公出差而造成图书过期,可以免除罚款吗?
|
|
答:不可以。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过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为避免个人经济损失,请出差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如遇不可预见事件而造成的图书过期,图书馆将视具体问题酌情处理。
|
|
|
|
| 7.
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
|
| 答:是。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在借书时机器会给出提示。表明本人有超期书,不得借阅,但归还过期图书并缴纳过期罚款后将立即恢复读者借书权力。持有过期图书的读者不能办理续借和预约手续。
|
|
|
|
| 8. 如何预约图书?
|
|
| 答:进入图书馆主页,点击“检索系统”,输入检索词,检索出期望的图书信息。如要预约某本图书,点击该书“馆藏地/借出数”栏目里的“总流通”链接,查看该书的详细馆藏和外借信息。点击最左侧的“预约”,输入本人读者证号和密码,点击“确定”,在显示的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 点击“确定”,出现“单册的预约已完成,请在总流通提取”的信息,说明已经预约成功。读者能办理预约的前提是架上图书全部借出,判断方法是看“馆藏地/借出数”栏目中总流通方括号中的数字,方括号中第一个数字表示总流通中该本图书可外借的总册数,第二个数字表示已借出的册数,当两 个数字相同时表明该书已经全部借出,方可办理预约。
|
|
|
|
| 9. 如何续借图书?
|
|
| 答:点击“检索系统”,然后再点击“读者证卡”,输入读者证号和密码,点击“ID登录”,进入个人信息界面。如果要续借全部所借图书,点击“全部续借”;如果续借某一本书,点击该书前面的数字序号,在列出的图书外借信息中,点击“续借”。注意查看还书日期是否改变,新的还书 日期是在续借当日延长一个借期。读者办理续借,必须是在所有所借图书不过期的情况下进行,借书当天不能续借,一本书只能被续借一次。
|
|
|
|
| 10. 为什么预约不成功?
|
|
| 答:有两种情况是不能预约的:复本的状态都是“库本”或者“在库阅览”,其中至少有一个复本是“在库可借”的
|
|
|
|
|
|
|
|
|
|
|
|
|
|
|
|
|
|
11. 为什么检索上显示在库可借,但是在书库中找不到呢? |
| 答:原因很多,主要有:有的同学没有使用代书板,造成该书没有放在原位;该书刚被还,还没有上架;等等 |
|
|
| 12. 如何进行馆际互借?
|
|
| 答:我馆已与北京市多家高校建立了馆际互借关系,借阅证分为两种:馆际互借证、通用阅览证。开通馆际互借证的成员馆由教育部属及北京市属高校图书馆组成,共39家,凭该证读者可到成员馆阅览、外借图书,每个馆际互借证限借3册图书。开通通用阅览证的成员馆由北京市市属高校图书馆组成,共36家,凭此证可在成员馆进行阅览。可到图书馆313室借馆际互借证和通用阅览证。馆际互借证每人每次限借一个,借期5天,逾期罚款1元/天。通用阅览证每人每次限借一个,借期30天,逾期罚款1元/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