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借阅证办理 |
1. 本院教工(含外籍专家)、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留学生持本院正式签发的工作证或学生证,带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在本馆流典部借书处申办借阅卡。新生办理借阅卡须由系辅导员到借书处免费领卡统一办理。
2. 丢失借阅卡者,应及时到借书处挂失,予以注销并补办新卡,补卡交费,补办两次以上交费递增。发现遗失未及时挂失者,后果自负。
3. 读者办理离校手续时,应交回借阅卡,予以注销。失卡不交者,按补卡的标准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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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借阅注意事项 |
1. 中外文书库及各个阅览室对读者全面开架借阅。
2. 读者凭由我馆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本人借书证、经入口处验证后换取代书板,使用代书板取书,弃阅书刊放归原处。
3. 书包、书刊、外套(如:长、短大衣、羽绒服、棉、厚夹克等等)请放于书库门口的衣帽架上或存包柜内,贵重物品(如:钱币、随身听等等)请自己保存,若丢失自行负责。
4. 读者在借书之前,应先在公共检索系统上检索自己所要借阅的书刊情况,记下索书号,再入库查阅所需图书。
5. 部分图书不外借:语言工具书不外借
教师、研究生所借图书书价每册不得超过500元
本科生、专科生所借图书书价每册不得超过150元
进修生所借图书书价每册不得超过100元
不外借的贵重书按学科分类放在各专业阅览室供读者阅览。
6. 借量及借期:教师、科研人员、图书资料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生及在职院级领导凭本人借阅卡可借满10册,期限为56
天 。本专科学历生可借满5册,期限为28天。非本院固定教职员工和非学历生凭本人办理的三用借阅卡,在有效期内可借满2册,期限为28天。
7. 各阅览室、检索室对特殊需求的教师、科研人员及研究生,可办理押卡登记的短期外借,每人不超过2册,每册次期限不超过一周。
8. 预约:由读者自行在计算机的公共检索系统上办理预约,预约的书到库后,向预约人发通知,一周内有效。
9. 续借:由读者本人在计算机的公共检索系统上对未到还期的图书自办续借,图书馆根据供求情况限定可续借图书的范围。每册可续借的书在同一个读者借阅卡上只续借一次,续借期为延伸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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